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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禁毒社会工作专职人员招录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8-03 被浏览:34次

为进一步落实市禁毒委《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津禁毒委【2015】2号)和《关于天津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津禁毒委【2016】18号)的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新区禁毒工作,完成全国禁毒示范城区创建任务,区政府批复了区禁毒委提出的“由街镇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请示。为确保街镇按照批复意见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 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岗位和报名条件详见附表1)

岗位名称:禁毒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6

报名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至35周岁(1985年0501日--1995年0501之间)的滨海新区户籍人员。

具有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社会管理等相关资格证书;具有禁毒戒毒工作经验证明;有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业经历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性别不限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

心责任感强,热心禁毒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 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沟通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善于与

人接触,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备禁毒法律法规、信息化、毒品预防宣传等基本知识。

4.应聘人员需服从招聘街镇内部岗位调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黑涉恶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列为打击对象的;

4.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处理过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9.其他不宜从事禁毒社会工作的。

二、 岗位职责

区禁毒办和街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业务相关指导。相关街镇负责管理使用,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三、 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天津市相关街镇共同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员公示。

(二)报名方式

1. 报名网址:

海河人才网:www.haiherc.com

2. 公告时间:20200628

3. 报名时间:202006299:00至2020070116:00

考生登录海河人才网:www.haiherc.com网站按照要求下载《招聘登记表》填写并网上提交附表2),将填写好的《招聘登记表》按照报考单位-姓名的格式进行命名保存,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zph@haiherc.com)

4. 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20200702-0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报考人员现场资料审核合格后并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5.报名及资格审核相关事项:

(1) 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限报一个报考单位岗位,不可兼报。在申请报考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申请岗位发送指定邮箱)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招聘登记表》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

(2) 报考人员在填报招聘登记表》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红、蓝、白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上传至招聘登记表》相应位置,并选择图像大小至合适位置。

(3) 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予录用,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所有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包含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有禁毒戒毒,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业经历的,原单位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地点:海河人才(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户口本和身份证住址不一致的,以户口本的住址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者,方可进入试环节。

6)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0702-0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海河人才(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四、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后在现场领取。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的命题、监考、阅卷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负责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纸质版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笔试。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结束后,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内容。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根据应聘岗位按照报名网址上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街道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审核:
资格复审材料包含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禁毒戒毒,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业经历的,提供原单位相关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近期本人红底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100分为满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收取考务费每人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五、 总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安排面试成绩相同人员进行二次复试。如遇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者,则依据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延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海河人才网上另行发布。

六、 体检、考察、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 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报名网址:www.haiherc.com海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 录用、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由实际用工单位组织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录用。试用期间发放全月工资的80%,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按照每年每人6.5万元的经费标准执行。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起“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咨询电话:022-6335222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00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20200628


附表1:各街镇应招聘禁毒工作人员数量统计表.docx

附表2:街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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