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等工作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及报名要件: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一)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30日);
(二)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本市户籍、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
(四)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16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及要件:
(一)就业见习报名。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学生报名时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报名人员提供要件: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失业人员)
3.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 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已毕业人员)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Copyright C 200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津ICP备17010432号-1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48号 EMAIL:a910@haiherc.com
Powered by PHPYun.